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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纪元商业广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类别: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9 浏览人次 :5766

    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新纪元商业广场附属工程项目,为了公平、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现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纪元商业广场附属工程项目

        2、招标规模及招标内容:新纪元商业广场附属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约550万元 。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6、质量标准: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工程达合格等级。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专业为市政公用) 、质量员1人(专业为市政公用)、专职安全员1人,同时提供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原件,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3月~20158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 :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至少1人)等】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出具的证明必须在9月份出具,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 ,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 ,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 ,按六个月计算 ,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

    6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 ,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号:10-426201040013286,联系电话 :0515-89801212) ,可采用转账、网汇或电汇方式,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交款证明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时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人在开标后至招标代理公司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均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邀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 ,干扰招投标活动。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其他约定

    1、工程款支付

    ①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②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扣终审价5%的回访保修金外),以商品房实物的形式一次结清工程余款(回访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十日内无质量问题结清);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

    2、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包括地方矛盾),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工期不顺延 。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 、转包 ,一经核实挂靠 、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九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15101018:00(节假日除外)前参加报名【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发布网站地址:https://www.cnztchem.com;https://www.ycjianye.com

     

      招标单位:盐城市通宇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人 :徐 勇 

    联系电话:13605109609

     

    代理机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万春

    联系电话 :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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